衡阳市商务局2008年“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2008年4月1日市人大“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当前我市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按照“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重点加强流通领域农产品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消费安全水平,从实际出发,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农产品质量安全情系千家万户,商务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责无旁贷。为确保“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我局成立“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龙杰同志任组长,分管局长刘克春、纪检书记唐志军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活动小组办公室设市场运行科,屠宰办负责市内肉品市场管理工作,市场运行科负责市内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目标
1、在市内各大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健全保障农产品流通安全的协议准入、经销商管理、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等五项制度。
2、市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市场肉品合格率达98%以上,基本消除私屠滥宰、肉品注水、病害变质肉品现象。
四、工作重点
1、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农产品执法检查。为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08年我局将积极配合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集中开展几次食品清仓查库活动,加强对农产品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批发市场、零售场所、商品仓库、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和餐饮企业,主要内容是清查农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渠道、包装质量、加工卫生环境等。
2、督查相关企业落实农产品安全管理制度。从去年5月份起我局就开展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协议准入、经销商管理、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等五项制度的建立工作,今年我们将进一步督查相关企业落实农产品安全管理制度。重点督促市场建立经销商管理档案的建立,包括动态记录经销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经营产品和信用记录等基本信息。
3、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抓住农产品消费环节,加强对放心肉工程、“三绿工程”以及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等政策精神的宣传。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人民群众消费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宣传食品打假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
五、实施步骤
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4月份为动员部署阶段。将市人大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的精神传达到各相关科室和市内各相关企业。
第二阶段:5月份为宣传摸底阶段。对市内各企业宣传《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并进一步了解企业制度建立情况。
第三阶段:6月-11月为集中整治督查阶段。各科室按照实施方案和职能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配合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集中开展几次执法检查。
第四阶段:12月份为总结验收阶段。各科室要对照工作目标进行自我检查,并将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开展以来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底将书面总结材料上报,由市场运行科汇总后报市人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搞好协调。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是一项民心工程。各科室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协调好,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
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科室要紧紧抓住农产品流通领域的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各个专项整治行动的落实,切实抓出成效,让人民群众能够真正体会到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的实效。
3、加强交流,沟通信息。各科室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及时上报今年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实施情况。
衡阳市商务局
200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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